四川福能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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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员管理规定
直销员管理规定

福能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直销员管理规定

 

前 言

《四川福能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直销员管理规定》(下称《规定》)为四川福能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福能源公司』关于福能源直销员业务的有关政策和程序,并说明福能源直销员可以从福能源公司获得的权利以及应负担的责任,任何福能源直销员都应当了解并遵守本《规定》,违反本《规定》将导致相应的法律责任,本《规定》为《四川福能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推销合同》(下文简称《合同》)之附件。

 

 

 

 

 

第一章 关于成为直销员资格的规定

一、福能源直销员准入条件
1、年满18周岁;中国公民;提交有效身份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非全日制在校学生、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和现役军人;
3、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人员;
4、非因违反公司规定被处分禁止重新加入或因经济犯罪案件被刑事处罚的人员;
5、非本公司员工及直系亲属。
6、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对直销员的认定标准
二、申请成为福能源直销员的程序
1、递交申请
申请成为直销员,需事先填写《直销员申请表》递交到公司或当地省级分支机构的相关负责人员。 
申请人须保证申请表所提供信息真实详尽,如提供虚假信息对任何国家、集体、单位及个人造成损失,申请人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2、审核资格
公司及省级分支机构在收到申请人申请材料一个月之内,审核申请人申请资料、约见面试考核,确认该申请人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及公司招募要求。 公司有权到申请人所在的单位、社区\村委会对申请人的信息进行核实。
无论招募与否,公司及省级分支机构均需通过电话、信件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申请人其申请审核结果。
3、参加培训与考核
成为福能源公司的直销员,必须通过公司的培训与考试,培训考试内容包含:
(1)、《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内容
(2)、福能源《直销员管理管理规定》
(3)、公司产品知识及企业文化的培训与考试
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步程序
4、签订《推销合同》
经确认已通过直销员培训与考试,并考试合格的人员,公司或省级分支机构方可与其签订《直销员推销合同》。
5、颁发《直销员证》
公司或省级分支机构对已签订《推销合同》 的直销员颁发《直销员证》公司及省级分支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司名义颁发业务相关的任何证书; 
申请人取得《直销员证》后,方能成为公司直销员,具备推销公司产品的资格,从事直销活动。未佩带《直销员证》并持《推销合同》的人员不得从事与福能源公司的直销活动;
直销员在从事直销活动的同时必须佩带《直销员证》,并持已签署的《推销合同》; 
《直销员证》不得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
三、 直销员资格的约定
1、直销员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应当真实有效,不得借用或冒用他人名义或使用其他不正当方法申请成为直销员。
2、直销员身份经申请人申请,并得到福能源公司审核批准后获得。直销员不得兼职其他直销企业的业务,不得借用别人的名义或者把资格借给其他人(含其他直销员)进行经营。
3、资格有效期和资格的延续
直销员资格有效期为12个月,从《推销合同》生效之日计算;
4、直销员资格到期自动失效、欲继续从事福能源直销员的,必须提前一个月进行申请,且要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签订下一期协议。
5、直销员自签订推销合同之日起60日内可以随时解除推销合同;60日后,直销员解除推销合同应当提前15日通知公司。
第二章、直销员的权利
一、享有按照公司统一价格销售产品的权利;
二、享有获得销售报酬的权利;
三、享有接受公司产品培训的权利;
四、享有对违规行为投诉的权利;
五、享有对违规处理申诉的权利;
六、享有对公司员工工作监督的权利。

第三章 直销员的责任与义务

一、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维护公司品牌、利益和形象;
二、弘扬企业精神,务实诚信,用积极健康的心态拓展公司业务;
三、团结互助,维护大局,公平竞争,营造和谐市场;
四、学习规则,遵守规则,宣导规则,自觉抵制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市场权益;
五、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认真学习,自觉接受公司文化和产品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公平、公正、热情的对待每位顾客,如实推介公司产品,尊重消费者的选择;
*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有关公司产品方面的咨询与问题,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遵守公司业务及培训活动的相关规定。
七、积极支持配合公司的各项工作:
*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
*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公司或品牌形象,损害公司利益;
*尊重公司员工,不得侵犯员工的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
*不得贿赂公司员工;
*积极配合公司对违规事件的调查,不得隐瞒事实、抗拒、阻碍、拖延。

第四章 直销员 十项禁令

为了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对营销人员的规范管理,公司制订了“福能源直销员十项禁令”,希望广大营销人员能够认真遵守,严格自律,自觉与各类违规行为划清界限,不断提升公司与营销人员的整体形象与良好声誉。以下为十项禁令内容:
一、严禁团队计酬: 福能源将严格禁止团队计酬等传销行为,并严格按《直销管理条例》要求向销售代表支付报酬。所有营销人员都直接与公司签订相应的合同,独立开展业务,严禁任何人私自结网、操纵业绩。
二、严禁跨区经营: 福能源直销员须在公司获批直销区域内一个分支机构所在的省级行政区域内已设立服务网点的地区开展直销活动,自觉接受属地分支机构的管理和监督,专注于本地市场,严禁跨区经营。
三、严禁违规培训: 公司将统一组织拟招募人员及销售代表的业务培训及考试,并委派符合法规要求的直销培训员依法进行。严禁任何不符合法规要求的人员举办福能源销售代表业务培训。严禁以召开研讨会、激励会、表彰会等形式变相对销售代表进行业务培训。
四、严禁夸大宣传: 深入学习产品知识,熟悉产品性能及功效,以认真负责、科学严谨的态度向消费者介绍和推荐产品,树立福能源营销人员的专业形象。严禁对福能源产品进行夸大、虚假宣传,严禁任何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推销行为。
五、严禁强买强卖: 尊重消费者意愿,关心消费者的利益与需求,以周到专业的服务赢得顾客、赢得市场。严禁强买强卖、死缠烂打。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进入消费者住所强行销售。
6、严禁削价售货: 自觉遵守公司统一的价格政策,按照直销产品上标明的价格向消费者推销产品,自觉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保证福能源事业的永续发展。严禁削价售货,因一己私利误导消费者、损害公司及营销人员的整体利益。
7、严禁诱导囤货: 立足长远、稳健发展,认真打好市场根基,不断培育忠实消费群体。急功近利、诱导他人盲目囤货,不仅会产生错误的市场需求信息,影响公司对市场的基本预测,而且还会给误入歧途者带来巨大的财务和心理负担,误人误己,为此,公司严格禁止直销员囤货及诱导他人囤货。
8、严禁贬损同业: 尊重同业、有序竞争不但是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要求,也是赢得他人尊重的根本。营销人员须尊重同业同行,树立正确的竞争观,展现福能源人的良好风范。严禁在开展业务中贬损同业、贬低同类其他产品。
九、严禁宣扬物质享受: 福能源公司为广大直销员提供的是一个职业发展、开创事业的良机,并不可能一夜暴富、不劳而获。营销人员要理性客观地看待成功,不盲目、不狂热。严禁片面宣扬物质享受、夸大以往的收入情况,严禁宣扬大多数参与者将获得成功、搞个人崇拜。
十、严禁曲解业务制度: 福能源新的业务制度是公司严格遵照直销法规的相关要求制订的,营销人员须认真领会业务制度的精神实质,严禁对公司的业务制度作出任何曲解。

第五章、关于利用互联网发布公司相关信息的规定

目前,互联网社交工具已经涉及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福能源公司禁止直销员利用互联网社交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微博、直播平台等互联网媒介)私自发布涉及公司或公司产品的任何信息,均属违规行为。尤其是涉及到:
发布不实产品销售信息。
发布与公司政策相违背的内容。
对公司或公司产品进行夸大、虚假等不实宣传。
未经公司许可,使用公司名称、商标、标识。
任何人利用互联网私自发布涉及公司或公司产品的信息,都需立即撤销。公司会依据相关本《管理规定》及处罚规定视情节严重度对其给予处罚,同时公司会视情节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第六章 直销员的监督与处理

一、直销员违规行为的处理流程
1、对直销员违规行为进行投诉,须在违规行为发生起12个月内(自违规行为发生当月起开始计算),向公司提交书面、且署名的投诉材料,否则公司不予受理。
2、公司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受理、调查事实、做出处理决定、通知处理决定的程序进行。
3、直销员如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经公司调查属实,将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直销员的认识态度及过往违规记录等因素,依据《直销员违规处分罚则》予以处分。
4、公司可以根据调查的需要,决定是否发出书面调查通知,在调查期间,公司有权做出暂扣报酬等临时性措施。
5、公司对违规投诉做出处理决定后,调查及处分结果由公司法务部直接告知当事人。
当事人对处理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向公司提供新的证据及书面材料提出申诉,否则公司不予受理。
*在公司受理申诉期间,原处理决定继续生效;
*在公司完成申诉调查后,决定是否维持或修正原处理规定,一旦做出申诉处理决定后,公司不再接受重复申诉;
7、对任何有意规避公司相关规定的行为,公司有权认定其是否违规。
8、直销员若涉及公司严厉禁止的违规行为,公司将从严处理,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有关规定导致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9、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定,如通过隐瞒身份、向公司提供不实资料等途径申请成为直销员,公司发现后有权对该资格做出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保留追究和处理的权利。直销员如不服公司最终处理决定,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直销员在经营活动中如严重违法,除需接受公司按照上述规定进行的处罚外,其由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第七章 直销员违规处理罚则

1、总则
*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直销员。
* 对于违规行为,公司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直销员认识态度及以往违规记录等因素,在规定的等级范围内对直销员给予相应等级处分,并视情况决定是否执行附加处分,附加处分可多项并行。
2、处分等级
第一级   书面警告
第二级   扣罚1个月—2个月报酬的50%
第三级   扣罚3个月—4个月报酬的50%
第四级   扣罚5个月—6个月报酬的50%
第五级   终止直销员资格
3、附加处分
* 通报

    序号

违规行为

适用等级

1

对公司产品进行夸大、虚假宣传

一至三级

2

未经公司同意私自印刷、销售、编制或盗版制作与公司有关的资料

一至三级

3

未经公司授权擅自以公司名义或使用公司名称、商标、标识开展对外宣传、活动等

一至三级

4

散布谣言,制造矛盾,攻击、诋毁他人

一至三级

5

弄虚作假,向公司提供不实资料、信息

一至三级

6

未经公司许可,利用媒体,互联网或以任何形式私自发布涉及公司、产品或业务的夸大、虚假信息

一至三级

7

攻击、诋毁公司或其他公司品牌、产品

一至三级

8

违反公司会议培训及活动相关规定

一至三级

9

影响公司或品牌形象,损害公司利益

一至三级

10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二至四级

11

变价或变相销售公司产品

二至四级

12

利用公司渠道,推介与公司有利益冲突产品,对市场造成不良影响或破坏

二至四级

13

传递、发布虚假夸大信息造成不良后果

二至四级

14

干扰公司正常工作,或破坏公司财产

二至四级

15

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秩序或恶意损害他人利益

三至五级

16

侵犯公司员工的人格尊严或人身安全

三至五级

17

加入国家认定的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组织,或在业务活动中涉及政治、宗教信仰、迷信等国家禁止的内容

五级

18

因触犯国家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仍在执行期间

五级

19

触及国家法律法规

五级

20

严重损害公司或市场利益,危及公司安全

五级

21

其他

一至五级

三、说明
1、任何违规行为,如引起政府部门、媒体介入,公司除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处理外,还将根据该违规行为的影响程度,在使用等级上加重处理,同时保留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权利。
2、直销员若重复发生同类违规行为,公司将在适用等级上加重处分。
3、直销员若同时发生多起违规事件,公司将实行累加原则合并处分。
4、处分的执行时间,原则上从处分决定生效当期起执行,如遇调查期间采取了暂扣措施的,则从暂扣期起执行处分。
5、关于经济补偿
*若因违反公司的相关规定造成他人经济利益受损,如受损一方完全无过失,应由违规直销员承担相应赔偿,公司在核定受损金额后,有权从该直销员的报酬中扣除并转付;
*直销员违规行为若造成公司经济利益受损,公司核定金额后,有权从该直销员报酬中扣除;
*除此以外,公司不介入由于违规行为引起的任何其他经济补偿。
6、受到处分的直销员必须正确认识自己的违规行为,公司有权视违规行为的情况要求直销员对违规行为作出书面检讨及保证,公司将根据其认识态度及改正表现等因素,决定是否减轻或加重其处分。
四、其他
1、福能源可按市场需求和国家政策的要求修订直销员管理规定。有关修订将通过《合同》附件等形式通知直销员。
2、所有政策以福能源公布的最新资料为准。
3、本管理规定自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

 

 

四川福能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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