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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能源营销人员十项警示

为了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对营销人员的规范管理,公司制订了“福能源营销人员十项警示”,希望广大营销人员能够认真遵守,严格自律,自觉与各类违规行为划清界限,不断提升公司与营销人员的整体形象与良好声誉。

1 .严禁团队计酬。 福能源将严格禁止团队计酬等传销行为,并严格按《直销管理条例》要求向销售代表支付报酬。所有营销人员都直接与公司签订相应的合同,独立开展业务,严禁任何人私自结网、操纵业绩。

2 .严禁跨区经营。 福能源销售代表须在公司获批直销区域内一个分支机构所在的省级行政区域内已设立服务网点的地区开展直销活动,自觉接受属地分支机构的管理和监督,专注于本地市场,严禁跨区经营。

3 .严禁违规培训。 公司将统一组织拟招募人员及销售代表的业务培训及考试,并委派符合法规要求的直销培训员依法进行。严禁任何不符合法规要求的人员举办福能源销售代表业务培训。严禁以召开研讨会、激励会、表彰会等形式变相对销售代表进行业务培训。

4 .严禁夸大宣传。 深入学习产品知识,熟悉产品性能及功效,以认真负责、科学严谨的态度向消费者介绍和推荐产品,树立福能源营销人员的专业形象。严禁对福能源产品进行夸大、虚假宣传,严禁任何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推销行为。

5 .严禁强买强卖。 尊重消费者意愿,关心消费者的利益与需求,以周到专业的服务赢得顾客、赢得市场。严禁强买强卖、死缠烂打。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进入消费者住所强行销售。

6 .严禁削价售货。 自觉遵守公司统一的价格政策,按照直销产品上标明的价格向消费者推销产品,自觉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保证福能源事业的永续发展。严禁削价售货,因一己私利误导消费者、损害公司及营销人员的整体利益。

7 .严禁诱导囤货。 立足长远、稳健发展,认真打好市场根基,不断培育忠实消费群体。急功近利、诱导他人盲目囤货,不仅会产生错误的市场需求信息,影响公司对市场的基本预测,而且还会给误入歧途者带来巨大的财务和心理负担,误人误己。

8 .严禁贬损同业。 尊重同业、有序竞争不但是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要求,也是赢得他人尊重的根本。营销人员须尊重同业同行,树立正确的竞争观,展现福能源人的良好风范。严禁在开展业务中贬损同业、贬低同类其他产品。

9 .严禁宣扬物质享受。 福能源公司为广大营销人员提供的是一个职业发展、开创事业的良机,并不可能一夜暴富、不劳而获。营销人员要理性客观地看待成功,不盲目、不狂热。严禁片面宣扬物质享受、夸大以往的收入情况,严禁宣扬大多数参与者将获得成功、搞个人崇拜。

10 .严禁曲解业务制度。 福能源新的业务制度是公司严格遵照直销法规的相关要求制订的,营销人员须认真领会业务制度的精神实质,严禁对公司的业务制度作出任何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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